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市安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17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3民初3370号
案号
(2020)皖0123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合肥市安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支付电费226297.47元;二、驳回原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后收取案件受理费2545.5元,由被告合肥市安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担2347元,由原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负担198.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戚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71757357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4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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