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绿象橡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67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303民初6053号 |
案号 |
(2017)鲁0303执2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淄博日久胶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借款本息 2 532 475.38元(截至2016年10月28日)及自2016年10月2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淄博日久胶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律师代理费3万元。 三、被告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淄博绿象橡胶有限公司、江苏日久胶带有限公司、汤有浪、陈美焦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淄博日久胶带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四、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有权以抵押物(坐落于张店区华光路147号1单元15层西北户的房产,产权证号:02-1033528)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 300元,申请费5 000元,由被告淄博日久胶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淄博绿象橡胶有限公司、江苏日久胶带有限公司、汤有浪、陈美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5-22 |
发布时间 |
2017-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汤有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3267109611P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张店区洪沟路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