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75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南商初字第20363号
案号
(2016)鲁0202执26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价款172万元。 二、被告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自每一期价款给付日之次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三、对于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截至本判决生效之日,自被告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应付款数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379152元,先扣除违约金,若有剩余再扣除价款。 四、被告青岛坤泰铜铝制品有限公司、被告陈本军、被告王玉芝对被告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48元,由四被告负担,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10-08
发布时间
2017-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本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岛胶州市胶莱镇南王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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