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晋江明峰鞋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15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601号
案号
(2018)闽0582执33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期归还申请人模具费用25,000美元; (二)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损失人民币20,000元; (三)本案仲裁费7,869美元,申请人承担3,147.60美元,被申请人承担4,721.40美元。该笔费用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预缴的等额仲裁预付金子以冲抵,故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4,721.40美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垫的仲裁费。 上述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逾期,被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曰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4-04
发布时间
2018-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文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晋江市池店镇赤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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