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富豪鞋服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504民初1322号 |
案号 |
(2018)闽0504执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泉州市帝欧鞋服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贷款本金1700000元及2016年7月4日前的利息、复利61383.35元, 合计1761383.35元,2016年7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分段计付(2016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2017年7月20日以本金170万元为基数); 二、泉州富豪鞋服有限公司、陈荣富、陈璟彬对本判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泉州市帝欧鞋服发展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91元,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负担3390元,泉州市帝欧鞋服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富豪鞋服有限公司、陈荣富、陈璟彬负担1990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3-01 |
发布时间 |
2018-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荣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583139871L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霞美工业区霞新路1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