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术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8********4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崇州民初字第972号 |
案号 |
(2015)崇州执字第00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文术全在2015年7月10日前给付原告高意货款178000元。若被告文术全在2015年7月10日前未按上述第一条付清货款,则被告文术全除应给付原告高意178000元外,还应给付原告高意违约金53400元。原告高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30元,由被告文术全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5-07-13 |
发布时间 |
2015-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