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绍兴新三江印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9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绍商初字第02573号
案号
(2014)绍柯执民字第02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童梦迪应归还给原告绍兴县贤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上述借款本金自2013年9月1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童梦迪应赔偿给原告绍兴县贤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49,500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浙江绍兴新三江印染有限公司、绍兴舜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绍兴百福得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童永尧、何琴芬对于被告童梦迪的上述第一、二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绍兴县贤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49元、减半收取7,47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2,475元,由六被告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4-07-23
发布时间
2014-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永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609611362T
登记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县斗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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