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三毛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6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923民初321号
案号
(2016)鄂0923执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三毛建筑装璜有限公司、被告刘新强、被告操桂香、被告刘翠云共同偿还原告胡菊香借款本金240万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20‰自2015年10月17日起以240万元为本金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 二、原告胡菊香对被告湖北三毛建筑装璜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即位于云梦县睡虎路与凤栖路交汇处(古泽花园6号楼)6#楼幢1单元7层01室和8层01室房屋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杨艳对上述抵押物价值范围外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梦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6-09-08
发布时间
2017-04-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新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23066111862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睡虎路1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