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金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2民初3503号
案号
(2020)赣0732执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赣州金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邓民生支付2017年11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的房屋租金206249元(9767元/月×23个月-已付租金12229元-已付租金6163元);二、被告赣州金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邓民生支付逾期给付2018年1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房屋租金的违约金,每月租金的违约金以9767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自当月16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三、解除原告邓民生与被告赣州金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签订的《金福花园商墅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四、驳回原告邓民生要求被告赣州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五、本案履行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87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原告邓民生已预交,由被告金福物业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钟自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2076889942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兴国县兴国大道269号金福花园三期A区A1栋JH2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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