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鄂新洲民商重字第00002号 |
案号 |
(2017)鄂0117执6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反诉原告)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兴达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911,508.9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兴达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此款以下欠工程款8,911,508.9元为本金,从2009年4月23日起按月利率1.5% 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兴达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被告(反诉原告)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完工的违约金1,275,127.87元。 上述第一、二、三项的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兴达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被告)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3,8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5,400元,保全费3,000元,共112,200元,由原告武汉兴达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700元,被告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4,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5-25 |
发布时间 |
2017-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荣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3002338420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