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门源县惠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门民一初字第661号 |
案号 |
(2017)青2221执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门源县惠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朱志永经济损失赔偿金5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17-01-19 |
发布时间 |
2017-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22217814175026 |
登记机关 |
门源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海省门源县一棵树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