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郑民四初字第231号 |
案号 |
(2016)豫01执1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淇县诚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欠原告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区支行本金14505827.99元,利息以欠款本金为 基数,从2014年12月25日开始计算,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 际付款之日; 二、被告淇县诚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 日前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支行支付500万元 整,该款项先支付欠息再支付本金。到2016年6月30日前 将剩余本息支付完毕。 三、若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被告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 登记抵押给原告的财产原告享有优先受偿。被告王小静、顾新 爱、崔振雷对淇县诚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四、诉讼费113011元减半收取56505.5元、财产保全费 5000元均由被告淇县诚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宇风汽车有 限公司、王小静、顾新爱、崔振雷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已由原告先行缴纳,2016年6月30日前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8-04 |
发布时间 |
2016-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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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金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00594878792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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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鹤壁市鹤淇产业集聚区纬十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