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3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京0108民初5073号
案号
(2017)京0108执17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祖兴河医疗费六千七百零八元七角八分、误工费九千五百元、护理费三千六百元、交通费三百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千元、营养费四千八百元、残疾赔偿金四万一千一百三十八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三千元,以上共计人民币七万零四十六元七角八分; 二、驳回祖兴河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7-01-17
发布时间
2017-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33052222W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乡唐家岭南大街1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