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华祥特殊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渝0109民初124号
案号
(2016)渝0109执3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M17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袁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重庆市北碚区恒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 000 000元。 二、由袁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重庆市北碚区恒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及逾期利息。期限内利息金额为315164.38元;逾期利息以5000 000元为基准,自2015年11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息随本清。 三、由袁兵、重庆华祥特殊钢有限公司、李祥慧、唐晖对以上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重庆市北碚区恒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27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5277元,由袁兵、重庆华祥特殊钢有限公司、李祥慧、唐晖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16-09-08
发布时间
2016-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3622014052E
登记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南区29-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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