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葛市天正制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长民初字第03350号 |
案号 |
(2019)豫1082执恢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胡利峰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2月24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至还清为止)。被告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5年10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20万元;于 2015年11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 万元;于 2015年12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 万元;于 2016年1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于 2016年2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于 2016年3月 26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如被告有一笔借款逾期未还原告可就所有剩余款项向长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一致同意打入以下账户,户名:胡利峰,开户行:浦发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账号:6217921401024909);二、被告长葛市天正制板有限公司、河南长雪面业有限公司、长葛市汇鑫农牧有限公司、禹州市顺大畜牧业有限公司、张玉山、范惠敏、张秋芬、杨东亮、张椋、李华伟、岳红涛、岳红霞、张刚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岳红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82796754843F |
登记机关 |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长社办事处杨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