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隧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30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23民初1165号
案号
(2018)鄂0323执2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隧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杜定全支付尚欠的工程款667527.60元,被告竹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魏远成不承担支付义务。 二、驳回原告杜定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640元,由原告杜定全负担21140元,被告中隧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8-02-07
发布时间
2018-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佳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6930761034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楼8层08A02-2室(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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