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瑞丽奥佳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18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云3102民初393号
案号
(2017)云3102执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瑞丽奥佳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9日签订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二、被告云南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欠款4054232.50元,并承担违约金973015.80元,以上共计5027248.30元,被告瑞丽奥佳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瑞丽奥佳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欠款3119020元,并承担违约金748564.80元,以上共计3867584.80元。四、驳回原告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077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奥佳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被告云南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丽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7-05-26
发布时间
2017-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致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1025718619633
登记机关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新安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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