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永发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邹民初字第3129号 |
案号 |
(2016)鲁0883执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永发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货款7614857.58元及利息852721.27元。 二、被告宁夏金海永和泰冶化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宁夏金海永和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200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19 |
发布时间 |
2016-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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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21684245163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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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宁夏平罗县红崖子乡(宁夏精细化工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