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特华轴承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26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 洛开民初字第716号 |
案号 |
(2015)洛开执字第00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马晓波和被告肖红军和郭文霞确认借款本金为200万元,计算至2015年8月5日的利息为252000元.被告肖红军和郭文霞于2015年8月5日支付利息252000元,于2015年8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万元和新发生的利息5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和新发生的利息3万元。若被告肖红军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应支付20%的违约金(以本金200万元为基准)。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10-19 |
发布时间 |
2015-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武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楼村景华市场聂西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