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9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杭萧商外初字第56号 |
案号 |
(2015)晋执字第034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南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价款1990378.76元; 二、被告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杭州南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价款1990378.76元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69663.26元(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80元,减半收取1164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6640元,由被告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08-14 |
发布时间 |
2015-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ONG HUA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7593706132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金井镇海峡商贸综合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