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富蕴县西能重金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01民初1752号 |
案号 |
(2017)新2301执2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富蕴县西能重金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冯德全购车款欠款266160元,此款被告于2017年3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17年4月25日前支付100000元,2017年5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2017年6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2017年7月20日前支付46160元;若被告富蕴县西能重金矿业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则需支付原告冯德全利息6923.2元。 二、被告贺楚兵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案受理费3298元(已由原告预付),由被告富蕴县西能重金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时间 |
2018-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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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以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322076077223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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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