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晶通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宁0121民初515号调解书 |
案号 |
(2016)宁0121执7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晶通工贸有限公司、彭海钧欠原告银川市兴兰物资有限公司货款322173.00元及违约金77827.00元,共计40万元,该二被告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7月30日四个月期间,每月30日前向原告清偿货款10万元;如果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全案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3880.00元,保全费2673.00元,由被告宁夏晶通工贸有限公司、彭海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6-06-07 |
发布时间 |
2016-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海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0546202139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东侧立达国际机电水暖建材城第19幢23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