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略阳县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5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略民初字第00150号 |
案号 |
(2018)陕0727执恢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略民初字第00150号:一、被告略阳县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涉案房屋(即位于略阳县电厂路的综合商住楼107、108、109号门面房,二单元二楼204号、三楼304号商住房)交付于原告付长明、付长奎、付长贵(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略阳县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付长明、付长奎、付长贵支付违约金5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付长明、付长奎、付长贵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8 |
发布时间 |
2018-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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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中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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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阳县北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