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77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282民初1189号
案号
(2016)皖1282执005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界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绍兴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洪飞货款570069.15元 案件受理费9500元,减半收取4750元,由被告绍兴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6-07-27
发布时间
2016-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田金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37783134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联兴村墅后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