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琪米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6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311民初2621号 |
案号 |
(2017)豫0304执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龙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伊川县民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8208595.53元及利息 被告洛阳埃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洛阳琪米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伊川县鹤鸣峡风景区有限公司、李伊民、赵秀娟、彭孝正、郭恩玲、蔡慧丽、白改民、李云立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692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洛阳森舜置业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7-12 |
发布时间 |
2017-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孝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96716641740 |
登记机关 |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彭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