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江南帝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204民初341号 |
案号 |
(2016)豫0204执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三被告支付原告石静房屋回购款人民币408225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三被告支付原告石静自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租金22609.60元,并支付自2016年4月1日至支付回购款之日的租金(按双方合同据实结算)。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三被告支付原告石静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日的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2416元,2016年3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按被告所欠租金据实结算(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940元,由三被告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6-03 |
发布时间 |
2016-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君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4587051914R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鼓楼区卧龙街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