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羽亨羽奥服装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4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6民初22413号 |
案号 |
(2018)京0106执9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羽亨羽奥服装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付冬勇82 817元。 二、被告北京羽亨羽奥服装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付冬勇利息损失。(计算方式:自2016年10月19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至止,以82 817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被告连新权对被告北京羽亨羽奥服装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被告北京羽亨羽奥服装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付冬勇10 000元。 五、驳回原告付冬勇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连新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567483824M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火神庙国际商业中心地下一层南侧D座E座F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