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实发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碚法民初字第02350号 |
案号 |
(2015)碚法民执字第00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胡玉萍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唐兵借款本金391.5万元;并以本金391.5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利随本清。 二、重庆实发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黄国元、胡科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19 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4 400元,由胡玉萍、重庆实发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黄国元、胡科承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四被告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5-01-04 |
发布时间 |
2015-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玉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工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