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桂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472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204民初3080号 |
案号 |
(2019)桂0204执17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西桂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自华赔偿财产损失5748.16元。 二、被告杨明华向原告张自华赔偿财产损失17244.48元。 三、被告付道林向原告张自华赔偿财产损失34488.96元。 四、被告蒙汉初对于上述第三项判项中被告付道林应负担的责任负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应当履行的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637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19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自华负担356元,被告广西桂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88.1元,被告杨明华负担384.3元,被告付道林、蒙汉初共同负担768.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05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士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588648472L |
登记机关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州市南环路119号(柳州市柳南区西鹅乡帽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