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辽市津蒙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奈民初字第443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内0525执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奈曼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通辽市津蒙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前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3,999,274.68元,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给付利息及罚息至利随本清(截止2015年11月13日利息及罚息为816,156.58元); 二、如被告通辽市津蒙线缆制造有限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则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的土地及房产(奈国用(2011)第2050256-2号、奈国用(2011)第2050256-3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204259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204260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204264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11402865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11402841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204262号、蒙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102755号),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被告通辽市津蒙线缆制造有限公司继续偿还; 三、被告马会友、吴翠兰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10,692.59元,减半收取55,346.3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三被告平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奈曼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6-04-08 |
发布时间 |
2016-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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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会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25558145014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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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北侧(原金蛙农用车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