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波中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9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1022民初5351号 |
案号 |
(2018)浙1022执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张烈武、黄华敏返还给申请人齐菊英、。借款人民币300000元及利息。 (2)被执行人宁波中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宁波中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执行人张烈武、黄华敏追偿。 (3)由被执行人张烈武、黄华敏、宁波中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3350元,申请执行费4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2-07 |
发布时间 |
2018-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尧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3090748253 |
登记机关 |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慈溪市周巷镇开发东路4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