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91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冀0491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邯郸市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张宝琴借款本金30万元,及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的利息136244元。 二、被告邯郸市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给付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44元,减半收取计3922元,由被告邯郸市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6-08 |
发布时间 |
2018-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5789810405X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邯郸开发区科技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