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衡阳泽丰园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8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石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石法执字第000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平健拖欠原告衡阳市石鼓区弘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3000000元,利息423465.81元,财务咨询费141744元,共计3565209.81元。被告在签订调解协议后5天内偿还给原告,利息、财务咨询费从2015年3月2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原合同执行。二、被告丁平健承担原告衡阳市石鼓区弘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费53478元。三、被告何寿生、何平、彭治评、衡阳泽丰园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5-05-14 |
发布时间 |
2015-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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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寿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22780884985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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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衡南县云集镇新县城黄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