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油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8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赣中民二初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寻执监指字第00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寻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赣州油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寻乌县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归还150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000万元的借款从2014年1月15日起至2014年11月9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从2014年11月10日至借款本金还清日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500万元的借款从2014年1月9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日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二、被告赣州油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寻乌县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65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寻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5-08-31 |
发布时间 |
2015-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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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古约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26550884015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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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沿江东路锦绣江南41#楼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