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晋州市昌茂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5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83民初2665号 |
案号 |
(2019)冀0183执1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晋州市昌茂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安成保货款316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7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0元,已减半收取295元,由被告晋州市昌茂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时间 |
2020-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翠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州市西紫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