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博山万鑫汇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6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303民初774号
案号
(2016)鲁0303执3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丰光于2016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马百借款本金126 000元,于2016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 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51 875元于2016年9月30日前一次付清; 二、原告马百支出的律师费20 000元、案件受理费5 844元,合计25 844元,由被告孙丰光于2016年9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三、被告山东众美健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丰昌、博山万鑫汇纺织有限公司、淄博恒百利纺织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若被告孙丰光、山东众美健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丰昌、博山万鑫汇纺织有限公司、淄博恒百利纺织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笔款项,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及利息申请执行,并由被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24元,保全费2420元,由原告马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10-21
发布时间
2017-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丰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4706038975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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