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小薇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16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205民初3115号
案号
(2018)闽0205执10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厦门小薇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厦门达美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加工承揽款8379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6-11
发布时间
2018-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大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51601755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22号之十三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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