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皓德大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44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海民初字第2888号
案号
(2016)冀0302执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中皓德大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被告李振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3908.1元; 二、中皓德大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被告李振民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另一倍工资35681.47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6-01-11
发布时间
2016-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林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774404586B
登记机关
秦皇岛市海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安里付33栋三层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