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2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4民初3367号 |
案号 |
(2019)黑0104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给付哈尔滨红光锅炉总厂有限公司锅炉款165万元,此款于2018年10月15日前给付100万元,2018年12月15日前给付65万元; 二、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给付哈尔滨红光锅炉总厂有限公司锅炉款利息(以16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案件受理费19 650元,减半收取9 825元(哈尔滨红光锅炉总厂有限公司已预付13 800元,返还3 975元),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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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永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23774248296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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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伊通镇人民大街路南人民大桥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