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106民初2215号 |
案号 |
(2016)鄂0106执1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李慧勇支付630411元,被告武汉普提金街商业有限公司对其中30411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二、被告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李慧勇支付资金占用费(以630411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被告武汉普提金街商业有限公司对其中以30411元为基数的资金占用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被告普提金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驳回原告李慧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79元,减半收取5339.50元,由被告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普提金街商业有限公司、普提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00元,由被告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普提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539.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9-05 |
发布时间 |
2018-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思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6300003756R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昌区洪山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