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宝葫芦农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20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洪民二初字第79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3)洪中执字第00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昌宝葫芦农庄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前支付原告邓万佳借款本金5874.5万元、利息163.85万元(该利息计算至2013年3月20日,月利率1%)及2013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该利息以5874.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 二、案件受理费351910元,减半收取175955元,由被告南昌宝葫芦农庄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3-05-15
发布时间
2014-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春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56620012564
登记机关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龙兴大街3888号龙湾小区02-24#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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