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县富友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02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91民初49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鲁1791执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曹县天威木艺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菏泽开发区乾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4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罚息(2014年12月14日至2016年3月1日的利息、违约金、罚息共计1152000元,自2016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违约金、罚息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曹县朝辉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富友木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曹县朝辉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富友木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曹县天威木艺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 864元、申请保全费5 000元共计52 864元,由被告曹县天威木艺有限公司、曹县朝辉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富友木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11 |
发布时间 |
2017-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付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1L025285067 |
登记机关 |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曹县邵庄镇王集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