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海康利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14民初6733号 |
案号 |
(2021)鲁0214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岛海康利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孙舒伟、龚辉货款130万元,并以该货款本金为基数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096716766M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60号1号楼926、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