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武县兴华制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91民初213号 |
案号 |
(2016)鲁1791执1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武县兴华制粉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借款本金330万元及利息152415.50元,被告山东成武通达农产品果蔬有限公司、成武恒源纺织有限公司、郭诺、高凤英、王英华、赵同稳、陈书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3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22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凤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武县天宫镇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