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1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郑民三初字第295号 |
案号 |
(2016)豫01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军伟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整; 二、被告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军伟支付相应利息及延期付款滞纳金。(利息计算总额为: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止,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0.5‰每日计算;自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8月13日起诉之日止,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1. 8%每月计算。自2015年8月1 3日起诉之日起,利 息和延期付款滞纳金总额为:以3 0 0 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 24%自2 01 5年8月1 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被告逯中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28 |
发布时间 |
2016-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逯中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2683163596X |
登记机关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爱县工业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