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宁杭丰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64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嘉海长商初字第00068号 |
案号 |
(2015)嘉海执民字第01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宁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海宁杭丰电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海宁富华电子有限公司货款98924元。此款,由被告于2015年5月20日前付清。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2274元,减半收取1137元,由被告海宁杭丰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6-03 |
发布时间 |
2015-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杭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MA29H8C93X |
登记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宁市盐官镇广福村赵家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