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6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222民初3624号 |
案号 |
(2019)黔0222执17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 告盘州市正一矿机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59 718.10 元,并支 付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实际未支付 货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5.65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二、被告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盘县大山镇吉源煤矿不承担 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盘州市正一矿机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6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 838 元,由被告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19-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良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806694476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中路北侧荷城花园中央商务广场A座215、217、21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