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387**** |
执行依据文号 |
null(2013)洪仲裁字第10号 |
案号 |
(2015)洪中执字第00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公司应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5月15日起至2013年1月18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其因追索借款而发生的律师费10万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申请人预交的本案仲裁费38144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30450元、案件处理费7694元,由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并径付申请人); 五、上述三项裁决应由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的支付义务,由被申请人龚信勇、涂金兰、王志农、赵伟龙、龚信刚、衷华、毛莉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八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履行完毕;如八被申请人未按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5-04-03 |
发布时间 |
2015-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龚信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固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