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3387****
执行依据文号
null(2013)洪仲裁字第10号
案号
(2015)洪中执字第001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公司应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5月15日起至2013年1月18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其因追索借款而发生的律师费10万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申请人预交的本案仲裁费38144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30450元、案件处理费7694元,由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并径付申请人); 五、上述三项裁决应由被申请人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的支付义务,由被申请人龚信勇、涂金兰、王志农、赵伟龙、龚信刚、衷华、毛莉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八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履行完毕;如八被申请人未按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5-04-03
发布时间
2015-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龚信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固路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