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黄商初字第267号 |
案号 |
(2015)黄执字第02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刘清堂工程款81925元,分别于2015年6月1日前支付50000元,2015年9月27日前支付31925元。 二、如上述任何一笔款项被告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则被告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刘清堂违约金20000元,且原告刘清堂不受上述第一条的期限约束有权就未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申请法院执行。 三、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案件受理费1848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924元,由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于2015年9月27日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6-08 |
发布时间 |
2015-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金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686750657C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193号汇智广场1501-15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