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成武海漾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23民初37号 |
案号 |
(2017)鲁1723执1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山东成武海漾木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给原告成武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借款137.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自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8日)。 二、限被告山东成武海漾木业有限公司于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成武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137.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2月9日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发布时间 |
2018-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青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35599142178 |
登记机关 |
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成武九女集镇工业园区 |